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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14001:2015审核要点 运行策划和控制

2019-09-03 咨询管理网

8.1运行策划和控制

组织应建立、实施、控制并保持满足环境管理体系要求以及实施6.1和6.2所识别的措施所需的过程,通过:
——建立过程的运行准则;
——按照运行准则实施过程控制。
注:控制可包括工程控制和程序控制。控制可按层级(例如:消除、替代、管理)实施,并可单独使用或结合使用。
组织应对计划内的变更进行控制,并对非预期性变更的后果予以评审,必要时,应采取措施降低任何有害影响。
组织应确保对外包过程实施控制或施加影响。应在环境管理体系内规定对这些过程实施控制或施加影响的类型与程度。
从生命周期观点出发,组织应:
a)适当时,制定控制措施,确保在产品或服务设计和开发过程中,考虑其生命周期的每一阶段,并提出环境要求;
b)适当时,确定产品和服务采购的环境要求;
c)与外部供方(包括合同方)沟通其相关环境要求;
d)考虑提供与产品或服务的运输或交付、使用、寿命结束后处理和最终处置相关的潜在重大环境影响的信息的需求。
组织应保持必要的文件化信息,以确信过程已按策划得到实施。
 
A.8.1运行策划和控制 
运行控制的类型和程度取决于运行的性质、风险和机遇、重要环境因素及合规义务。组织可灵活选择确保过程有效和实现预期结果所需的运行控制方法的类型,可以是单一或组合方式。此类方法可能包括: 
a)设计一个或多个防止错误并确保一致性结果的过程; 
b)运用技术来控制一个或多个过程并预防负面结果(即工程控制); 
c)启用能胜任的人员,确保获得预期结果; 
d)按规定的方式实施一个或多个过程; 
e)监视或测量一个或多个过程,以检查结果; 
f)确定所需使用的形成文件的信息及其数量。 
为对外包过程或对产品和服务的供方实施控制或施加影响,组织可基于对下列因素的考虑,决定其自身在业务过程(例如:采购过程)中所需的控制程度。例如: 
——知识、能力和资源,包括: 
——外部供方满足组织环境管理体系要求的能力; 
——组织确定适当控制或评价控制充分性的技术能力。 
——产品和服务对组织实现其环境管理体系预期结果的能力所具有的重要性和潜在影响; 
——对过程控制进行共享的程度; 
——通过采用其一般的采购过程实现所需的控制的能力; 
——可获得的改进机会。 
当一个过程被外包或当产品和服务由外部供方提供时,组织实施控制或施加影响的能力可能发生由直接控制向有限控制或不能影响的变化。某些情况下,发生在组织现场的外包过程可能直接受控;而另一些情况下,组织影响外包过程或外部供方的能力可能是有限的。 
在确定与外部供方,包括合同方有关的运行控制的程度和类型时,组织可考虑以下一个或多个因素,例如: 
——环境因素和相关的环境影响; 
——与组织制造产品或提供服务相关的风险和机遇; 
——组织的合规义务; 
关于将运行控制作为变更管理的一部分的信息,见A.1。关于生命周期观点的信息见A.6.1.2。 
外包过程是满足下述所有条件的一种过程: 
——在环境管理体系的范围之内; 
——对于组织的运行是必需的; 
——对实现组织环境管理体系预期结果是必须的; 
——组织保有符合要求的责任; 
——相关方认为该过程是由与外部供方有关系的组织实施的。 
 
环境要求是组织建立并与其相关方(例如:采购、顾客、外部供方等内部职能)进行沟通的关于组织环境相关的需求和期望。 
组织的某些重大环境影响可能发生在产品或服务的运输、交付、使用、寿命结束后处理或最终处置阶段。
通过提供信息,组织可能预防或减轻这些生命周期阶段的有害环境影响。 
 
审核要点:
 
1、组织是否针对环境因素、风险和机遇识别了相关过程和活动(包括:设计开发、采购、生产、运输、装卸、贮存、使用与维护、交付、废弃、回收利用、处理处置等),是否充分,是否针对确定的过程和活动建立了运行准则,是否充分(包括对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声、能源资源、油品化学品等的控制和管理),建立的运行准则是否符合组织运行的特性?是否考虑并符合合规性义务,是否考虑了利益相关方的需求和期望,是否考虑组织所处的内外部环境的要求。
 
2、是否将上述有关运行准则传达到实施过程控制和管理的人员,包括供方和分承包方的有关人员,以上人员是否掌握了相关的运行准则。
 
3、按照对重要环境因素控制的运行准则实施过程控制的符合性审核可参考以下内容:
 
①废水:对生产和生活废水的产生过程的控制管理,尽量减少其产生;对污水管网的维护管理;对隔油池、化粪池、污水处理站等环保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管理;对废水产生及处理的过程中的监控情况;对隔油池、化粪池、污水处理站等产生的污物或污泥的贮存和处置的控制和管理情况。
②废气:对生产废气和食堂油烟的产生过程的控制管理,尽量减少其产生;对废气管网的维护管理;对除尘装置和废气治理装置等环保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管理;对废气产生及处理的过程中的监控情况;对除尘装置和废气治理装置等产生的水或沉淀物的贮存和处置的控制和管理情况。
③固体废弃物:对固废的分类是否正确,是否按《危险废物名录》识别了组织体系范围内的所有危险废物;对固体废弃物的产生过程的控制管理,是否尽量减少了其产生;对可回收利用的固体废弃物是否进行了回收利用(如:纸、塑料、玻璃、金属等);固废的存放容器和存放点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分类存放,是否防扬撒、防渗漏、防流失,危险废物的贮存是否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固废的交接和处理处置是否符合要求,其交接和处理处置量与产生量是否吻合(应重点关注危险废物),接受处理处置的单位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和相应的能力,移交过程是否有偏差,对处理处置的单位是否提出了相应的要求,若是组织自行处理相关固废,是否符合要求。
④能量释放(如热能、辐射、振动(噪声)和光):对能量产生的控制,是否能降低其影响:如对热的保温设施、对排放热水的温度控制、对易产生辐射的物质的替代和防护、对产生振动和噪声的设备设施的更新/维护/保养情况、对产生光污染的设备设施的更新/防护。
⑤能源资源:对能源资源是否进行了统计分析和考核,是否与组织以往的结果和行业的先进值进行了比较,是否对取得的绩效和存在的差距进行了汇总和分析。
⑥油品化学品:对油品化学品的采购、运输、装卸、贮存、使用、交付、废弃、回收利用、处理处置等的控制是否符合要求(重点关注危险化学品):是否对供方和运输方提出了控制要求并实施了控制;对危化品的控制是否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相关要求(其库房的安全评价和验收情况、贮存条件、MSDS、分类标识、消防设施等);危化品的贮存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若构成是否符合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控制要,对于剧毒品的管理是否符合要求,对易制毒品的管理是否符合要求。
⑦空间利用:组织是否合理的利用了空间,从节能降耗和减少污染的角度审查运输线路、仓库贮存、生产布局等的合理性(如:噪声大的工序或设备是否远离易感人群等)。
 
4、对于污染物及其风险控制涉及到工程控制措施(例如淘汰、替换等),其措施是否合理,在实施前是否经过评价,是否按步骤和时间表完成或实施,最终取得的效果是否评价验证。
 
5、组织是否存在已策划的变更,对变更产生的环境因素、风险和机遇是否按要求进行了识别和控制;近一年有无非预期变更出现,对其产生的后果是否进行评审,是否采取措施以减轻任何不利影响。
 
6、组织是否识别外包过程(如供方、分承包方、固废处理方等),是否规定对这些外包过程实施控制和施加影响;是否明确了实施控制和施加影响的类型与程度应与该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和机遇及环境影响相适应;是否与外包方(包括分承包商)沟通了相关环境要求(如合同、协议或沟通确认证据);是否按相关要求对其实施了控制或施加影响。
 
7、从生命周期的观点出发,组织是否建立控制措施,以确保:①在产品或服务的设计和开发过程中,考虑了生命周期各阶段的环境要求(包括:采购、生产、运输或交付、装卸、贮存、交付、使用与维护、废弃、回收利用、处理处置等);②是否考虑了对采购产品和服务的环境要求,并与外部供方(包括承包商)沟通了相关环境要求;③是否考虑需要提供与产品和服务的运输或交付、使用、使用后处理和最终处置有关的潜在重大环境影响的信息及应对措施;并向使用方、运输方和处理处置方提供相关信息及应对措施。
 
8、组织对制定的文件和保留的记录的控制和管理是否符合要求。
 
审核检查表:
1、组织有哪些运行控制?
2、根据运行的性质、识别出风险和机遇、重要环境因素及确定的合规义务有哪些运行控制要求?有无明确运行准则?
3、对变更的控制?
4、异常情况的评审?
5、产品设计开发的输出的有关信息中是否包括生产周期每一阶段的环境要求?采购过程的控制?对外部供方的控制的类型与程度?运输、交付、使用、最终处置等?
6、现场验证控制是否有效:噪声控制、化学品控制、废弃物控制、污水控制、废气控制、能源资源控制管理等?
 
取证与记录要求:
与各主管部门负责人和操作人员面谈,抽样,查阅相关文件和运行记录、现场巡视、观察并形成审核记录;记录能够完整、清晰阐述即可接受。